
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二)录取进程2012年5月20日前,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确定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25日前按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单独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

(一)录取规则1.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2.成绩计算: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累计组成。3.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运动成绩突出或有特长的考生。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省考试局以及社会监督的原则。

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一)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海南省考试局、海南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

(二)监督电话(纪委、监审处):0838-,,

6.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审计处):0898-/

(二)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审计处):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