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更好地推进助学贷款工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政策,目前已在江苏、重庆、陕西、湖北、甘肃及江西等26个省市实施,我院将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家庭困难学生定时发放临时伙食补贴,并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制定“爱心助学”工程计划,开展了一系列“捐资助学”等活动。

3、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申请高限额为8000元/生·学年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江西、河南、江苏、福建、吉林、湖北、陕西、甘肃、山西、湖南、重庆、山东、广东、贵州、内蒙古、广西、云南、安徽、青海、海南、宁夏、河北、四川、黑龙江、新疆、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开展实施。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贷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按相关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

1、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2007年开始,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每年我院获以上奖项和资助的学生达23.6%。(2)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成

第四条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1、健康状况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2、报考英语(医药贸易方向)专业考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3、录取时,历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无区别对待。

第十一条我院目前已实行的奖、贷、助、勤方式有:1、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2007年开始,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每年我院获以上奖项和资助的学生达23.6%。(2)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电话:0791--孙老师潘老师传真:0791--手机短信咨询:潘老师E-mail咨询:jzkyzs01@QQ咨询:、网址:www.(中文域名: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一条我院目前已实行的奖、贷、助、勤方式有:1、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2007年开始,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每年我院获以上奖项和资助的学生达23.6%。(2)优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是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3437,江西省标代码8311,校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抚生路666号,邮编:330025。第三条学院创建于2001年,由江西中医学院申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是江西省13所独立学院中唯一设置医药、

4、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入学,我院建立了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所开贫困证明的新生,可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在入学报到环节安排专人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确保顺利入学。

3、勤工助学金: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每月发放100-300元不等的勤工助学金。同时与我院毕业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共同建立了校外和假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解决特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

2、助学贷款:(1)为了更好地推进助学贷款工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政策,目前已在江苏、重庆、陕西、湖北、甘肃及江西等26个省市实施,我院将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家庭困难学生定时发放临时伙食补贴,并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制定“爱心助学”工程计划,开展了一系列“捐资助学”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