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按统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等级加分及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定向指标,实行分校择优录取。
(2)定向生的录取办法。在各初中校的指标范围内,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统招统一录取线下低可下降30分。
(3)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如低分数并列且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审批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允许中等职业学校自主灵活招生。因涉及学籍管理和录取审批工作的时间性,继续实行春、秋两次录取审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4月至10月划归秋季招生范围,审批时间为的10月中下旬;11月至次年3月划归春季招生范围,审批时间为次年3月下旬。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学校、南平市教育局职成科、南平市招生办各存档一份,录取名册及录取通知书加盖南
2、普通高中填报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统招志愿,第四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择校志愿;第五志愿栏填报第二批次达标高中志愿;第第七志愿栏填报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志愿。特别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定向生。面试与体检特别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
1、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南平一中和南平高级中学);第二批次:省三级达标高中(南平八中);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
第一批(普通高中)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2、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继续推行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指标分配的比例原则上应为50%左右。3、全市统一划定语文、数学、英
(三)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条件和办法录取条件: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等级至少四科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条件: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等级至少四科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19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建档建档建档应届生档案1、考生志愿表(电子文档);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日常表现、成长记录袋等原始资料必须在6月中旬上交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3、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应具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4、初中阶段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附有
1、一级达标高中的录取条件(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3)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等级均在B级以上(含B级)。其中,南平高级中学择校生录取时,允许1个等级学科为C级。
3、一级达标高中择校生计划的录取办法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择校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择校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择校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省三级达标高中录取条件和办法录取条件: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条件: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
2、一级达标高中统招计划的录取办法(1)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按统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等级加分及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定向指标,实行分校择优录取。(2)定向生的录取办法。在各初中校的指标范围内,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统招统一录取线下低可下降30分。(3)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如低分数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