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南平一中和南平高级中学);
第二批次:省三级达标高中(南平八中);
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
2、一级达标高中统招计划的录取办法(1)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按统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等级加分及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定向指标,实行分校择优录取。(2)定向生的录取办法。在各初中校的指标范围内,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统招统一录取线下低可下降30分。(3)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如低分数并列
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为:6月10--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志愿设置1、第一批:普通高中设七个志愿,按县(市、区)招生办具体要求填报;2、第二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设二个志愿;3、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含体育、音乐和美术)各设二个志愿;4、第四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高、中专普通班、技工学校)设十个志愿。
往届生(含同等学历)档案:考生志愿表。录取录取录取
填报志愿时间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为:6月10--15日,逾期不再受理。2、高中录取结束后,允许部分考生补报中等职业类学校志愿(含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补报志愿的考生信息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收集录入并在中职招生录取前送达市招办汇总。
2、普通高中填报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统招志愿,第四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择校志愿;第五志愿栏填报第二批次达标高中志愿;第第七志愿栏填报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志愿。特别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定向生。面试与体检特别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
第一批(普通高中)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2、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继续推行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指标分配的比例原则上应为50%左右。3、全市统一划定语文、数学、英
(三)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条件和办法录取条件: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等级至少四科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条件: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等级至少四科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19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建档建档建档应届生档案1、考生志愿表(电子文档);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日常表现、成长记录袋等原始资料必须在6月中旬上交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3、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应具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4、初中阶段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附有
1、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南平一中和南平高级中学);第二批次:省三级达标高中(南平八中);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