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
(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表彰的考生;
(4)中职教育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技能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10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10合计20
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10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10合计20
2.参加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下载《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于2月10日前通过EMS回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
3.参加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并另缴纳加试费用60元。
4.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5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项,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2。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在总分上加特长生加试成绩。
1.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政策奖励分。
考核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政策奖励分。
2.划线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文化联测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领导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2年6月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相关信息学院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
4.为方便考生到学院参加面试,学院将于4月13日下午、4月14日上午安排车辆到南通火车站、南通长途汽车站接站。学院将招待所并联系周边宾馆安排远途考生住宿,需住宿的考生请提前预约,具体联系方式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1)从南通长途汽车站乘“长途车站―农场”车到“航运学院”站下车;或从南通长途汽车站乘8路公交车到“更俗剧院”换乘27路,或从长途汽车站乘4路公交车到“小石桥”换乘28路公交车,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2)从永兴车站乘13路公交车到“罗莱家纺展示厅”下车,换乘28路公交车至“航运学院”站下车即到。
(3)从南通火车站乘44路公交车到“小石桥”换乘28路,或从南通火车站乘41路至“供电公司”换乘27路,到“航运学院”站下车即到。
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1.考核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文化测试加分+政策奖励分。2.划线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3.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的方式,择优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不重复加分)(2)根据2012年及以前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级差加分(取成绩高的四门),其中A级每科加5分、B级每科加3分、C级每科加1分、D级不加分。(3)在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二)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
1.文化基础免试录取办法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1)文化基础免试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单招计划内;(2)面试通过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文化基础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
(二)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关于单独招生考试方式和录取1.贵校2015年单独招生对象以及要求是什么?答: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
(三)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
(二)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
(二)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
(三)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