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不重复加分)(2)根据2012年及以前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级差加分(取成绩高的四门),其中A级每科加5分、B级每科加3分、C级每科加1分、D级不加分。(3)在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1.文化基础免试录取办法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1)文化基础免试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单招计划内;(2)面试通过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文化基础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
(三)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
(二)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
(二)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
关于单独招生考试方式和录取1.贵校2015年单独招生对象以及要求是什么?答: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
(三)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
2.学院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制定了优录政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1)在高中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2)在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达B级及以上的考生;(4)在高中阶段具有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6)由所在中学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优良、思想道德表现突出的
(二)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
(二)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