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
(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表彰的考生;
(4)中职教育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技能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单独招生总计划内)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10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10合计20
招生计划专业代号科类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费(元/年)外语科目1科类一(文、理兼招)航海技术803000英语2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制冷与空调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船舶检验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交通运营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类别项目计划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15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15合计30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类别项目计划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15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15合计30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5
(5)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加30分、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20分。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二)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关于单独招生考试方式和录取1.贵校2015年单独招生对象以及要求是什么?答: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
(三)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
(二)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
(二)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
(三)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