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2.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三门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结合考生文化课与综合面试的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文化课考试文化课采用笔试的形式,时间120分钟,每科分值50分。文化课采用笔试的形式,时间120分钟,每科分值50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艺术文考生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苏省录取

第二专业志愿按文化课分数排序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二专业志愿按文化课分数排序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二专业志愿按文化课分数排序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二专业志愿按文化课分数排序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