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规模本年度我校共有216个学术型硕士专业,2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3500名左右(含统考生和推免生)。详见我校后期公布的《厦门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二、学制和在校年限学制2—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2)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3)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5、报考我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E-mial:nzsb@.cn网址:http://zsb..cn考试中心: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E-mail:kszx@.cn网址:http://kszx..cn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

2.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自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年):学生类型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直博生,前三年1.31.51.8直博生,后两年003.3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1.10.60.12注: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新的政策为准。

(一)奖学金:经学校决定,2012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学校为2012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设立:经学校决定,2012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学校为2012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设立:1、特等奖学金5.1万元(三年);2、一等奖学金1.7万元/人·年;3、二等奖学金1.5万元/人·年;4、三等奖学金0.8万元/人·年。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4、三等奖学金0.8万元/人·年。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

4.三等奖学金1.1万元/人·年。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对接收的外校优秀推免生,我校将给与奖学金等级的优先考虑。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http://xsc..cn)。

4、三等奖学金0.8万元/人·年。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

4、三等奖学金0.8万元/人·年。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多可参评三年)。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多可参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