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免试中职毕业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请,符合免试规定条件,由所在中职学校推荐研究确定。对考生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如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学院地址:思明校区: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翔安校区: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对象考试地点4月22日上午(8:30-11:30)语文、数学高中考生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思明校区4月29日上午(9:00-12:00)职业倾向测试(面试)下午(13:00-18:00)4月30日上午(9:00-12:00)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中职考生下午(13:00-18:00)考试地点: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思明校区(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第四条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院:1、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且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2、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高职单招”报名手续且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往届中职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如未参加“高职单招”报名的中职生可于4月18日—20
2、招生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邮政编码:361100联系老师:吴老师周老师招生联系电话:0592—(传真)申诉电话:0592—E-MAIL:学院网址:《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读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情况表》姓名 性别 1寸免冠照片民族 身份证号 入学时间 考生号 就读学校 学习专业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报考院校 报考专业 在校表现及获奖
(2)中职考生应于2012年4月5日—22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
第八条录取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倾向测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中职考生中达到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2、高中考生根据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分数计算总分,中职考生(免试生除外)以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分数作为总分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按文、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
第一条学院全称、性质、办学地点1、学院全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9)2、办学性质:公办3、层次:大专4、学制:三年5、学院地址:思明校区: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翔安校区: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3、免试中职毕业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请,符合免试规定条件,由所在中职学校推荐研究确定。对考生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3、免试中职毕业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请,符合免试规定条件,由所在中职学校推荐研究确定。对考生存在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