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宿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奖助措施: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宿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奖助措施:为了激励广大同学
(五)社会资助:为帮助家庭突遭变故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从社会筹措争取的资助。咨询电话:0557-、考研及专升本:咨询电话:0557-、考研及专升本:
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安徽(人)江西(人)湖南(人)山东(人)江苏(人)学费标准(元/年)备注书法学本科四年15环境设计本科四年20307000音乐学本科四年师范表演(泗州戏方向)本科四年157000(说明: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招生联系方式1、招生就业处:0557-、、(兼传真);邮编:234000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宿州市东二铺(东校区)网址:2、美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0557-、3、音乐学院办公室:0557-、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安徽、江苏、山东、湖南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费标准:
1、招生就业处:0557-、、(兼传真);邮编:234000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宿州市东二铺(东校区)网址: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艺术类招生: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湖南、江西、山东、江苏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单独加试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徽省艺术类执行《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我校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