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个科目成绩中,有一个A的加6分,一个B的加3分,一个C的加2分,各科目加分累加;
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
3、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生加5分,二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
4、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取得各种乐器考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各加10分;
5、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参加天津市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参加全国体育比赛取得前八名各加10分。
上述照顾政策项目累计加分,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须向学院招生办公室递交加分书面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我院网上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履行加分确认手续,过期不予补办。
第十二条录取总分数线的划定录取时,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项之和作为总成绩,依据考生报名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五)学院基本概况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学院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干部培训基地、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和首批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单位,是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学院曾成功承办“国际职业技术教育论坛”、多次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第十四条专业计划调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学院可对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第六章考试安排及录取原则(一)综合能力考试:由14所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测试内容详见《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二)专业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请考生自带碳素笔、20cm直尺、铅笔、橡皮。测试内容请登录我院网站查询《专业素质考试大纲》。(三)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
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确定天津市高职教育改革试点和学院重点建设的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节能)、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测量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设施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电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历史建筑修复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国际金融、商务英语、旅游管理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各专业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津教委〔2008〕20号)文件精神,2012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利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结合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开展自主招生咨
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五)学院基本概况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学院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第十五条照顾政策(一)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二)其他照顾政策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个科目成绩中,有一个A的加6分,一个B的加3分,一个C的加2分,各科目加分累加;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3、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生加5分,二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4、
(二)其他照顾政策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个科目成绩中,有一个A的加6分,一个B的加3分,一个C的加2分,各科目加分累加;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3、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生加5分,二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4、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