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控制范围并按各专业分别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3、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①根据招生计划按1:1.2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所报第一志愿专业不能录取时,按第二志愿择优录取。
第三条录取分数线划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控制范围并按各专业分别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第三条录取分数线划定:学院录取时尊重学生专业志愿选择,保证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1、录取分数线划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控制范围并按各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1、录取分数线划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控制范围并按各专业分别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1、录取分数线划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控制范围并按各专业分别划定低录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