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专业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见附表一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见附表二
注意事项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京剧表演、戏曲音乐专业学生的学费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执行。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
(3)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专业2张)。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7、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
报名办法1、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考生需先在我校招生网网页(网址:zs..cn)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戏曲学院、舞蹈学院截止至2012年1月6日,并在各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外地考生应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
试行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2012年本校将继续试行常年专业选拔制度,主要针对专业优秀的考生。详情请关注我校“招生网”。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延安西路355号)邮政编码:200040咨询招生有关事宜,请拨打声讯电话:(021)招生办公室电话:(021)(如遇忙音,可尝试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在线问答”栏目咨询)询问专业考试成绩,请拨打声讯电话:(021)招生监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教育生);⑵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1、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考生需先在我校招生网网页(网址:zs..cn)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戏曲学院、舞蹈学院截止至2012年1月6日,并在各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外地考生应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
3、招生计划不分省市(除艺术管理专业),面向全国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