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4月13日开始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二)资格初审、图像信息采集和领取准考证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图像信息采集和领取准考证。1.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09:00至2016年5月27日上午11:00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法学院文华楼258办公室(沈阳站乘255路公交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交车,辽宁大学蒲河校区站下车即是)。
(二)资格初审、图像信息采集和领取准考证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图像信息采集和领取准考证。1.时间:2019年4月10日上午09:00至2019年4月11日上午11:00。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法学院文华楼258办公室(沈阳站乘255路公交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交车,辽宁大学蒲河校区站下车即是)。答案来源于:2019年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三)资格初审提交材料1.已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三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寸照片3张。2.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毕业和即将获得何种学位的证明材料(两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所在院校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
(三)资格初审提交材料1.已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三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寸照片3张。2.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毕业和即将获得何种学位的证明材料(两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所在院校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
(三)资格初审提交材料1.已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三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寸照片3张。2.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毕业和即将获得何种学位的证明材料(两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所在院校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
(三)资格初审提交材料1.已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三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寸照片3张。2.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毕业和即将获得何种学位的证明材料(两项写在一份材料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所在院校出具的含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及同意
(二)资格初审、图像信息采集和领取准考证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图像信息采集和领取准考证。1.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09:00至2017年5月19日上午11:00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法学院文华楼258办公室(沈阳站乘255路公交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交车,辽宁大学蒲河校区站下车即是)。
2.网上资格初审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4月10日开始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2.网上资格初审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立刻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于4月9日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2.网上资格初审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4月13日开始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