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并修完军政训练课程,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 专业限制 |
1 | 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收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学、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兼收 |
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3、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答:国防生毕业时经我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军队保卫部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毕业分配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由武警部队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协议定向派遣到武警森林部队或内卫部队担任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级(专业技术十三级),第一任职一般为基层中队排长。
毕业分配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并修完军政训练课程,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
6.国防生毕业的分配去向有哪些?国防生毕业后,根据军队的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进行分配,在满足部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兼顾个人的志愿,分配到专业技术干部岗位或军事指挥干部岗位。去向主要有基层部队、院校、军队科研机构等。国防生毕业后,根据军队的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进行分配,在满足部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兼顾个人的志愿,分配
国防生的毕业分配派遣和考研1、国防生毕业后将根据部队工作的需要,按照按需补充、优生优分的原则进行全军分配派遣。2、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职(级)别、军衔及工资标准和其他待遇自本科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本科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家在外地的未婚干部每年可享受探亲假30
国防生的毕业分配派遣和考研1、国防生毕业后将根据部队工作的需要,按照按需补充、优生优分的原则进行全军分配派遣。2、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职(级)别、军衔及工资标准和其他待遇自本科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本科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家在外地的未婚干部每年可享受探亲假30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特别说明:研招办按照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时还须按本“报名须知”第四项“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的要求出示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供再次审查,确认其报考资格。
毕业分配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并修完军政训练课程,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