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2、大学本科毕业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注:专科毕业人员及本科毕业而无学士学位人员也可报名,但修完课程后只能领取结业证,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六、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1、申请学位按照国家及《信阳师范学院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办理。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资格审查表》中)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处将按照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3、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
3、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4)近三年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5)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环节,评审合格后上会答辩。通过答辩人员,由
2、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评审环节,合格后,参加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由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资格审查表》中)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学位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及《信阳师范学院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办理。2、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
六、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资格审查表》中)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学位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及《信阳师范学院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办理。2、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
(5)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环节,评审合格后上会答辩。通过答辩人员,由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评审环节,合格后,参加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由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评审环节,合格后,参加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由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评审环节,合格后,参加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由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