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徐州一中面向县(市)及铜山区、贾汪区的招生。
(二)第二批次。面向本地招生的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面向本地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三)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类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类专业)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类学校。
招生纪律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施办法,并于2012年5月
学业水平评价、专业加试与体检2012年中考的学业水平评价办法仍按《徐州市2010年中考方案》(徐教规〔2010〕2号)执行,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文化学科的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考生2011年参加的全市地理、生物统考成绩计入考生的中考总分。学业考试满分为736分。对因故未能参加2011年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生以及往届生,必须参加地理、生
招生收费(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二)根据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徐教财〔2005〕10号、徐价费〔2005〕88号、徐财综〔2005〕22号)规定,参加中考的学生应交纳中考报名费12元、考试费54元,在中考报名时支付。体育学科测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体检等
成绩公布和查询中考成绩于7月2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也可通过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报名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报名学校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办登记申请查分。中考成绩于7月2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也可通过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报名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招生范围(一)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徐州一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县(市、区)招生。(二)五年制高职、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三)侯集中学继续面向铜山区和市区招生。
招生计划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计划招生9.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6万人,各类职业教育计划招生4.6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升学率为95%以上。
报名时间和要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应届初三毕业学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外借读的考生凭学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往届生可在就读学校或到户籍所在地招
录取照顾政策(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录取烈士子女(凭烈士证和民政局证明)时加20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民政局证明)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
招生录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办应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前根据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区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7月3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招办备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任何学校不得突破。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
录取批次(一)第一批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徐州一中面向县(市)及铜山区、贾汪区的招生。(二)第二批次。面向本地招生的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面向本地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三)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类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类专业)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