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生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等专业

(四)报考地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一)考生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四)招生报考点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

(四)招生报考点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

2022年云南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招生名额和类别

一、招生名额和类别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类别有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各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情况综合而定。

(二)报考类别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