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参照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

二、考试招生及学习方式符合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考资格者,既可参加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也可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各报考点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兼读制)。

一、报名(一)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国家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国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报考类别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

四、入学新生于2012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将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1年11月

(五)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

六、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长不超过五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长不超过六年。具体学制可联系相关院系。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长不超过五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长不超过六年。具体学制可联系相关院系。

八、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五、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长不超过五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长不超过六年。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长不超过五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长不超过六年。

五、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