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志愿清的原则在上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为止;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n查询。
第三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按照专业清的原则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生源,按其填报的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执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对于按以上原则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