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请将下列材料于3月28日前面递或以EMS方式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1)填写完整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可以网上下载,见附件2)。“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盖章)。 (2)两位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可从网上下载,见附件3)。 (3)本科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交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者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硕士学位课程班结业证书或副高职称以上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书

十一、招生学科、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导师、考试科目、参考用书(见附表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02;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n。

三、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招生总规模45名(其中含我院帮扶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培养定向计划2名),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留学生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可不受名额限制。

三、招生计划2017年我院招生总规模53名(其中含我院帮扶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培养定向计划2名),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留学生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可不受名额限制。

二、具备下列1-3项条件者可参加录取排名:1、外语考试成绩达到本院确定的分数线:理论类【艺术学理论、设计学(包豪斯与世界设计遗产研究)】45分,实践类【美术学、设计学(不含包豪斯与世界设计遗产研究)、戏剧与影视学】40分。在本研究方向(导师)中综合分排名第一,且85分以上(含85分)者,外语单科成绩可降5分参加录取排名。2、综合面试和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成绩须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3、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4、综合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40%+专业笔试【专业研究能力考核(1)、专业研究能力考核(2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参加录取排名1、外语考试成绩达到本院确定的分数线:理论类55分,实践类44分。在本研究方向中综合分排名第一,且85分以上者,外语单科成绩可降5分参加录取排名。综合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20%+专业笔试(三科,每科满分100分)平均成绩×80%。2、综合面试和各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须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四、录取规则符合以上录取排名条件的考生,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

二、录取排名条件1、外语单科成绩要求(1)理论类专业不得低于45分:包括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策划研究、书画鉴定、艺术现象学理论研究)、设计学(中国传统工艺文化研究)。(2)实践类专业不得低于40分:包括美术学(不含视觉文化与策划研究、书画鉴定、艺术现象学理论研究)、设计学(不含中国传统工艺文化研究)、戏剧与影视学。(3)特殊规则:综合分85分以上(含85分),并在该研究方向(导师)中排名第一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可降5分参加录取排名。2、综合面试和各专业笔试科目(不含外语)考试成绩应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3、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二、录取排名的条件1、外语单科成绩要求(1)理论类专业不得低于45分: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视觉中国学研究2011计划、中国古典哲学与艺术理论、艺术现象学理论研究)、设计学(工艺发展与文化遗产、包豪斯与世界设计遗产研究)。(2)实践类专业不得低于40分:美术学(不含视觉中国学研究2011计划、中国古典哲学与艺术理论、艺术现象学理论研究)、设计学(不含工艺发展与文化遗产、包豪斯与世界设计遗产研究)、戏剧与影视学。(3)特殊规则:综合分85分以上(含85分),并在该研究方向(导师)中排名第一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可降5分参加录取排名。2、综合面试和各专业笔试科目

三、关于录取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