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鉴于学校部分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2、我院可对考生高中阶段

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3、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