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我院自主招生总计划为500名,分4个专业,若有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转入普招。见表1。表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序号专业招生对象科类、计划1旅游管理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文科75、理科30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财经商贸类20、公共管理与服务类10、旅游服务类252营销与策划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文科40、理科20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财经商贸类30、公共管理与服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参加。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名单、参加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3年3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报名费、测试
第二条已参加2013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籍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符合本章以上条款之一的学生,均可参加我院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
第三条符合本章以上条款之一的学生,均可参加我院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者。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
第六条同时符合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的学生,可参加我院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
第三条符合本章程第八章第三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4月13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符合本章程第八章第二十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4月16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在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内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或注销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后
第三条符合本章程第九章第三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3月2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三条符合本章程第九章第三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3月2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