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1.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5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
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
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四条4月5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n/)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9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我院系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沿江城市芜湖市。第二条我院系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第三条我院占地面积506亩,建筑面积19.3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问:可以兼报其他学校的自主招生吗?答:可以。凡报我院自主招生并被预录取的考生,如兼被其他学校预录取,我院将根据皖招考[2013]4号文精神,按照相关学校预录取时间顺序确定学生是否有我院的录取资格,即对方学校预录取时间比我院早,由学生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我院自主招生总计划为500名,分4个专业,若有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转入普招。见表1。表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序号专业招生对象科类、计划1旅游管理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文科75、理科30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财经商贸类20、公共管理与服务类10、旅游服务类252营销与策划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文科40、理科20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财经商贸类30、公共管理与服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参加。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名单、参加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3年3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报名费、测试

第二条已参加2013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籍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符合本章以上条款之一的学生,均可参加我院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

第三条自主招生加分政策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1.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三条自主招生加分政策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1.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