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入学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入学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入学测试内容为“文化课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文化课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总分100分;计算机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总成绩为200分。入学测试内容为“文化课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文化课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总分100分;计算机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总成绩为2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入学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入学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入学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