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招生名额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本科插班生160名(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
收费标准本科插班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详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zsb..cn/Article.asp?Id=256”)。
录取省招生委员会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考生成绩达到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加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总分按省统考科目总分和校考科目总分各占50%进行计算)。我校将于6月上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8月上旬将通知书寄送给考生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1、考试科目与内容:考试科目共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三门为全省统考科目;其他两门为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的专业课。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课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详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zsb..cn/Article.asp?Id=256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联系人:王菊元监督电话:0756-传真:0756-电子邮箱:jijianshen@.cn咨询电话:0756-,传真:0756-电子邮箱:zhzsb@http://zsb..cn/mailto:zhzsb@学校网址:http://www.bnue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