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2年标准,2013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2年标准,2013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2年标准,2013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1.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6.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音乐、绘画、书法、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第十六条学校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四章其它第二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每年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一)南方科技大学为本年度招收的全体新生设立“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连续四年、抵消学费)。(二)综合成绩优秀的新生,入学后可获得“三等新生奖学金”,可利用课余时间协助教师进行科研工作和其他公益活动。(三)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4年标准,2015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4年标准,2015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4年标准,2015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2年标准,2013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2年标准,2013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2年标准,2013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