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四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学院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3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银行审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高为5000元)。
5、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6、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补助、救助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共设9个项目,奖助金额从200至2000元不等,奖助范围覆盖全体困难学生。
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市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章程
第八条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时间寄发。附则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时间寄发。
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初与单招单考录取考生统一寄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2015年4月28日
第十条录取通知书寄发录取结束后,由学校通过EMS统一向录取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市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九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市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市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四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