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附则
(3)职业技能课: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调查方法、社会工作方法等。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方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方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