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邮政编码:256603
第十八条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十六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3---,,(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zs..cn学院网址:http://www..cn,.cn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gaokao..cn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十一条实施校企合作工程:学院坚持走开门办学之路,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政校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办学,现已与黄河三角洲地区政府、大型企业、学校等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成立滨州市校企合作委员会,120多家企事业单位成为理事单位,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602家企业任成员单位。先后与7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上海浦东新区组织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第三条滨州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第三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滨州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