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
(二)本章程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一)2013年4月1日--4月3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
(二)2013年4月27日上午,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1、考生到学校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报名确认表在报到时现场打印。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其他事宜(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二)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其他事宜(一)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享有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样的权利,以下三种情况除外1.不能参加四川省2017年普通类高考及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2.不能转入其他学校;3.不能调换专业。(三)本方案由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2、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校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其他事宜(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二)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其他事宜(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二)本章程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事宜(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二)本章程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