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2、加分:
类别项目等级分值需提供材料综合优秀中职(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地(市)级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县(区)级10分技能、科技特长中职(高中)阶段参加技能、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5-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中职(高中)阶段获得国家职业技能证书高级15分证书原件文体特长中职(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奖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5-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十级10分证书原件九级5分运动员国家二级20分证书原件
说明:1、技能、科技、文体获奖加分限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主办的比赛,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如国家三等奖与省一等奖同等对待),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高加分不超过20分;
3、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二)报考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
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邮政编码:610041咨询电话:028-028-监督电话:028-学院(校)招生网:http://www.
实施原则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面试)”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2、技能测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及特长面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50分。
(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0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仅限医护一类考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报名(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0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仅限医护一类考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二)报考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
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4、对服从专业调
(四)录取照顾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2、加分:类别项目等级分值需提供材料综合优秀中职(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地(市)级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县(区)级10分技能、科技特长中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