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考试方式文化基础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报考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
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邮政编码:610041咨询电话:028-028-监督电话:028-学院(校)招生网:http://www.
实施原则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面试)”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四)录取照顾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2、加分:类别项目等级分值需提供材料综合优秀中职(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地(市)级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县(区)级10分技能、科技特长中职
2、技能测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及特长面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50分。
(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0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仅限医护一类考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报名(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0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仅限医护一类考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二)报考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