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招生代码:11819)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颁发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东莞理工学院相应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7.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点击下载:简章、专业目录及体检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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