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东莞理工学院,被录取且正常报到的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新生:若总分在广东省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其中按总分排序,文理科各取前10名,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4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分四年发放,每年1万元(不重复奖励)。
(2)凡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东莞理工学院,被录取且正常报到的省外文科类、理科类新生:若总分在该省(市、区)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按总分排序,文理科各取前1名,给予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cityczs@.cn学校网址:http://csxy..cn招生网址:http://.cn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叶凯贞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yekaizhen@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校审计监察处(纪委)联系人:刘家昌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sjc@.cn
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文科类:总分573分。理科类:总分577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410分,体育术科24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45分,美术术科234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48分,音乐术科230分。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文科类总分553分,理科类总分557分。空军飞行学员:文科类总分548分,理科类总分552分。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高等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00分,并取得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文化课总分150分。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文化课总分150分。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300元到2000元不等;(2)企业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广东中天集团奖学金、东穗奖学金、驰鹏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国基集团奖学金、中诚安泰奖学金、云天奖学金、汇富励志奖学金等。
2.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杨振宁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等,金额由5000元到20000元不等。
1.新生奖学金:(1)凡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东莞理工学院,被录取且正常报到的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新生:若总分在广东省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其中按总分排序,文理科各取前10名,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4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分四年发放,每年1万元(不重复奖励)。(2)凡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东莞理工学院,被录取且正常报到的省外文科类、理科类新生:若总分在该省(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