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2)企业助学金:广东汇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环顺环保器材有限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时报等单位在我校设立助学金,帮助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zsjy@.cn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xsc..cn/recruit
第二十三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300元到2000元不等;(2)企业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广东中天集团奖学金、东穗奖学金、驰鹏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国基集团奖学金、中诚安泰奖学金、云天奖学金、汇富励志奖学金等。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7.其它:学校还通过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条学校地址:松山湖校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23808;莞城校区: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学院路251号,邮政编码:523106。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1)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6.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2)企业助学金:广东汇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环顺环保器材有限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时报等单位在我校设立助学金,帮助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