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
计算机基础知识、电脑操作系统、办公应用软件及网络等基本知识。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2、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于4月15日前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上旬前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上旬前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上旬前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3、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4月20日现场确认地址: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抚州市迎宾大道976号)
(四)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报考学生的考生号。
(四)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报考学生的考生号。
(四)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