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五条学院地址: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邮政编码:524094
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高奖金2000元/学年;总获奖面超过30%。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五条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
第十五条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
第十五条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