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肖创海
监督电话:0758-3603668
传真:0758-3603339
电子邮箱: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联系人:丁孝鹏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联系人:丁孝鹏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陈兆才监督电话:0758-传真电话:0758-电子邮箱:zqyzb@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陈兆才监督电话:0758-传真电话:0758-电子邮箱:zqyzb@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潘伟华监督电话:0758-传真电话:0758-电子邮箱:zqyzb@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肇庆(大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邮政编码:526238
第二十九条(1)学院内助学制度:学院每学期将根据家庭困难的学生情况,为贫困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2)学院内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每学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评定优秀学生。学院内设优秀毕业生,对优秀的学生按等级颁发相应的奖学金。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联系人:肖创海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zxnr2382@http://zs./mailto:zxnr2382@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联系人:肖创海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