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考生综合测试情况划定每个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综合测试分数为录取依据,按照报考专业,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以下考生在综合测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录取。
①获国家、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②获广西职业教育新时代刘三姐称号者;
③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④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及自治区级“文明风采”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我校将在4月1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位考生的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须经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校内公示。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名单连同校长实名推荐信及推荐材料一并报我校招生就业处,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并负责通知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测试。
第十五条测试计分办法①理论综合考试的满分为18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的满分为120分;③考生综合测试分数=理论综合考试分数+专业综合面试分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我校将于2013年开展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试点工作。根据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3)76号】及《关于做好我区2003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
第十四条测试办法测试采用理论综合考试加专业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1、理论综合考试①考试时间2013年4月2日14:00~17: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理论综合考试。②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的基础知识及常识;③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若报名参加某个专业理论综合考试的考生少于30人,则该专业本年度放弃招生。2、专业综合面试①面试时间2013年4月9~10日,
③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若报名参加某个专业理论综合考试的考生少于30人,则该专业本年度放弃招生。
第二十三条咨询、联系方式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传真:0773-网址:http://www..cnhttp://www..cn/
1、网上申请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推荐我校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我校招生网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3月25日。网址:http://zs./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中职对口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要求: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201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中职对口自主招生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及专业志愿,并打印《201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中职对口自主招生报名表》
第十二条对口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专业科类招生人数学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类804年电子商务管理类1004年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类1004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804年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类804年
第三章相关录取规则1、已报名参加我区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考生;2、具有广西常住户口且出生时首次户籍登记为广西;3、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经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4、身体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第十一条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须经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校内公示。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于20
第十六条录取由学校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考生综合测试情况划定每个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综合测试分数为录取依据,按照报考专业,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以下考生在综合测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录取。①获国家、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②获广西职业教育新时代刘三姐称号者;③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④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及自治区级“文明风采”竞赛一等奖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