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对象1.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一、招生对象1.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1.培养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办班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报考兽医硕士专业学位联系人及电话:兽医硕士(动物医学学院)岳城0991-8762752,白莉0991-8762704兽医硕士(动物医学学院)岳城0991-8762752,白莉0991-8762704兽医硕士(动物医学学院)岳城0991-8762752,白莉0991-8762704

(一)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和兽医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

六、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500学时。

九、有关费用1.报名费80元。2.培养费培养费每学年10000元/人,三年共计30000元。培养费可按学年缴清。若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予退还。3.其它费用教材费、食宿差旅费等自理。

九、有关费用1.报名费80元。2.培养费培养费每学年6000元/人,三年共计18000元。培养费可按学年缴清。若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予退还。3.其它费用教材费、食宿差旅费等自理。

八、有关费用1.报名费80元。2.培养费培养费每学年10000元/人,三年共计30000元。培养费可按学年缴清。若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予退还。3.其它费用教材费、食宿差旅费等自理。

八、有关费用1.报名费80元。2.培养费培养费每学年6000元/人,三年共计18000元。培养费可按学年缴清。若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予退还。3.其它费用教材费、食宿差旅费等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