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
㈠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㈡特长成绩及附加分
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在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中职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3)中职阶段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
(4)中职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县区级计2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30分;市级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中职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县区级第一名计20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0分,县区级高计30分;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中职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县区级第一名计20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0分,县区级高计30分;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运动员称号。在中职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
(8)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附加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㈢成绩查询
2013年4月27日~5月3日,考生查询本人的成绩可登录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查询。
㈣免试政策
符合下列免试条件的考生,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中职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在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附近3年成绩单)。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交通服务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3)身高要求: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4)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5)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步;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等。
(6)家庭背景:学生及学生父母无犯罪记录。
(7)入学后由学校联合航空服务企业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可申请转读旅游管理系其他专业。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院志愿,才能具备我院的录取资格;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录取资格。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单招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院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18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22日。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总成绩(除附加分外)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附加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高低顺序,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2+3”对口直升报考考生须是经教育厅备案的考生(以所在中职学校、我院和教育厅三方盖章的《2018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为准),经中职学校报备、填报直升专业为一志愿专业,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未填报直升专业为一志愿专业的考生,视为放弃直升资格,按非直升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我院会同区内30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面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个别专业需要面试(详见各校招生专业说明),具体面试政策和相关事项,请点击相关院校网站查询。
报名安排㈠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确认报名。㈡报名时间网上申请时间:3月10日~4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11:00。1.网上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3月10日~4月15日,直接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222.216.6.157报名,并选择报读专业,考生还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的快速通道进入联合测试网站报
2.免试生资格审查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
3.确认报名网上申请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于4月19日~4月20日上午11:00到考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等手续,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①打印的《2013年中职对口招生申请表》1份;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考生本人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④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按
1.网上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3月10日~4月15日,直接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222.216.6.157报名,并选择报读专业,考生还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的快速通道进入联合测试网站报名。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为方便安排考场,请在4月15日前打印《2013年中职对口招生申请表》。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㈠招生对象已参加了广西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包括应、往届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校二年级学生。㈡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并符合各院校2013年对口招生章程中相关专业规定招生条件
我院招生专业一览表序号系别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学制学费合计(元)备注1国际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502年6400教材费、军训费按实际采购定,多退少补2商务管理502年60003财会金融系金融保险502年60004会计(涉外会计方向)502年60005市场流通系市场营销502年60006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502年56007旅游管理502年56008信息工程系动漫设计与制作502年56009电子商务50
日程安排时间内容注意事项3月10--4月15日申请报名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4月19日--20日现场确认考生交验材料,领准考证,4月19日上午8时―20日上午11时4月20日综合素质测试考点(南宁、柳州、桂林),20日下午14:00―16:004月27日成绩查询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4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㈠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㈡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在县区级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市级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