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6.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6.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6.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㈢成绩查询2013年4月27日~5月3日,考生查询本人的成绩可登录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查询。㈣免试政策符合下列免试条件的考生,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中职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6、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