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一)录取原则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我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可以向学院申请卧具补助。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