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档案投出后,我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可以向学院申请卧具补助。
(二)录取原则我院对口专业设在普通批次录取。普通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投档比例1:1.1。我院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其余考生将根据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
(二)录取批次和录取原则我院对口专业设在普通批次录取。普通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投档比例1:1.1。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
(二)录取原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
录取原则(一)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二)免试入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区高等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3+2”形式中职直升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1〕5号),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免试入学。(1)对在全国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五)正式录取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录取(一)录取原则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我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3、2+3直升计划考生是经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及教育厅盖章的《201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名单,录取原则为高分到低分录取。在“2+3”直升招生计划已录满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2+3”学生,按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我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