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
(二)免试入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区高等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3+2”形式中职直升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1〕5号),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免试入学。
(1)对在全国举办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一至三等奖,或者获得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可以免试入学,以获奖证书或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为依据。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免试入学。
(三)录取分数线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根据一定的录取比例划定我院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将通过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五)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通过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可晋升但还未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提供获奖证书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在报名现场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答案来源于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5)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可以向学院申请卧具补助。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