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程安排时间内容注意事项3月10日-4月15日申请报名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4月19-20日现场确认考生交验材料,领准考证,4月19日上午8时―20日上午11时4月20日综合素质测试考点(南宁、柳州、桂林),20日下午14:00―16:004月27日成绩查询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
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一)测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14:00~1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二)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改卷。(三)测试地点联合
(五)正式录取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免试政策符合下列免试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文凭。(2)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