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
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中职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3)中职阶段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
(4)中职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中职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中职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运动员称号。在中职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
(8)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附加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三)成绩查询
2013年4月27日~5月3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222.216.6.157:8041查询本人的成绩。
(四)免试政策
符合下列免试条件之一的考生,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中职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在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附近3年成绩单)。
(3)具有中职学历的退役士兵。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隆林县隆林高中教务处;
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特长加分项目共5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1.获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本项满分50分。2.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二)加分项目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文凭者,加50分。2.具有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加50分;获得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0分、5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加分项目: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㈠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㈡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在县区级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市级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7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获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