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方案、测试方案、合格资格名单等;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贵阳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5813226,传真:0851-5813226
贵阳幼儿师范学校
2013年3月10日
报名对象及条件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具有艺术特长考生优先录取;2.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前教育职业培养潜质和创新能
3.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专业培养的需要,探索符合教育规律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和选拔机制。
招生计划及专业2014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贵州省范围内实施自主选拔招生,招生计划600名,文理科计划各占50%。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文理科计划。招生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社会工作、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
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
第十三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所在中学、中职学校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所在中学、中职学校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由贵阳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1-,传真:0851-贵阳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3月10日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1.学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方案、测试方案、合格资格名单等;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